丙吉
见于 1 处传主锚 · 卷七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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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相丙吉传卷七十四 · 传四十四
丙吉字少卿,鲁国人也。
丙吉,字少卿,鲁国地方的人。
治律令,为鲁狱史。
研修律令,做了鲁国的狱史。
积功劳,稍迁至廷尉右监。
丙吉积累功劳,慢慢升迁到廷尉右监。
坐法失官,归为州从事。
后来因犯法丢失了官职,回去做了州从事。
武帝末,巫蛊事起,吉以故廷尉监征,诏治巫蛊郡邸狱。
武帝末年,发生巫蛊之事,丙吉以原来廷尉监的身份被征召到京城,武帝诏令丙吉到郡邸监狱追查巫蛊的事。
时,宣帝生数月,以皇曾孙坐卫太子事系,吉见而怜之。
当时宣帝刘询刚生下几个月,也因为是卫太子的孙子而被收监,丙吉看到后感到可怜。
班固赞曰 · 魏相丙吉传
赞曰:古之制名,必繇象类,远取诸物,近取诸身。故经谓君为元首,臣为股肱,明其一体,相待而成也。是故君臣相配,古今常道,自然之势也。近观汉相,高祖开基,萧、曹为冠,孝宣中兴,丙、魏有声。是时,黜陟有序,众职修理,公卿多称其位,海内兴于礼让。览其行事,岂虚乎哉!
赞曰:古人制定名字,一定要从象征同类事物出发,远的从事物寻取,近的从自身寻取。所以经书上说君好比是人的头脑,而臣好比是人的腿臂,表明君和臣好比是人的整个身体,是相辅相成的。所以君主与臣子互相协助,是古往今来的常道恒理,是自然而然,势必如此。就近来看汉代的丞相,汉高祖开创基业,萧何、曹参为众臣之冠,孝宣帝为中兴之主,丙吉、魏相也颇有美声。那时对官员升降合理,职守明确,公卿大臣大多称职能干,海内人士以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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